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論證現場
  圖為:獲悉論證結果,郭慧芳面色凝重
  □本報記者徐劍橋 陳媛 揭明玥 舒均 通訊員蔡敏 田娟
  5年前母親捐腎救子,不曾想移植的腎也衰竭了;父親站了出來,決意再給兒子一次生命。新洲慈愛雙親翁先清、郭慧芳夫婦的故事,感動了無數讀者 (詳見本報3月24日—28日連續報道)。
  昨日,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經過審核表決,最終否決了翁先清為子捐腎的申請。
  一邊是父母急切救子的願望,一邊是交織著醫學和倫理的綜合評判,二者的衝撞,讓故事變得更加不同尋常。
  翁俊文的生命將如何延續?面對結果,郭慧芳說,她雖然感到失望,但能理解醫院的決定,她和丈夫將走上另外一條救子路。
  論證
  11名委員10人反對父親捐腎
  同濟醫院器官移植所所長陳知水教授搖了搖頭,“多數人都不同意翁俊文的父親捐腎。”
  昨日上午,該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閉門會議結束後,他向現場記者宣佈了這一結果。
  “翁俊文所患的IgA腎病屬於免疫性遺傳疾病,親屬間移植配型越相近,複發的可能性越高。第一次移植已經複發了,第二次複發的可能性非常高。”他說,“親情完全可以理解,但如果這次他父親捐的腎移植後再次衰竭,屆時父母各失一個腎,兒子的腎也沒了,他們家庭沒有勞動力,經濟會更加困難。”
  陳知水解釋,目前器官移植主要有三種來源:屍體、親屬間活體捐獻、遺體捐獻,其中第三種方式更符合倫理,國際上也更提倡。親屬活體捐獻,畢竟是對一個健康人動刀,對身體會有傷害,手術也存有風險,可能還有併發症。從醫學倫理的角度,不贊成給健康人做手術。
  他還表示,根據《衛生部關於規範活體器官移植的若干規定》,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在收到摘取活體器官審查申請後,應當召集由全體成員參加的專門會議,進行審查和討論,在全體委員一致同意並簽名確認後,方可出具同意摘取活體器官的書面意見。只要有一名委員否決,則移植不能進行。
  昨日,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的11名專家參與討論,其中除了醫學專家,還有法律、社會等領域的專家,最終10人反對翁先清為子捐腎的申請,只有1人同意。
  “從技術和理論上,翁先清為子捐腎沒有問題,但大家從醫學、家庭、社會的角度進行了全面討論,最終得出了這一結果。”陳知水說。
  “出於對患者家庭的考慮,我也不贊成手術。”同濟醫院社區居委會主任、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委員魏業安說,翁先清夫婦都已經50多歲,上要贍養老人,下要給兒子治病,家庭負擔本來就很重,如果他的家庭從一個病人變成三個病人,負擔更重,他們無法承擔得起。
  “建議翁俊文在接受透析治療的同時,等待外來腎源進行移植。其他腎源也有可能術後複發,但可能性相對較低。”陳知水最後告訴記者。
  幕後
  父母救子心切感動主治醫生
  “我對他們一家人印象很深,父母想拯救孩子的心情很急切,我也一直在儘量幫助他們。”面對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的最終決定,同濟醫院器官移植所教授陳剛心情複雜。
  自從翁俊文5年前第一次住進同濟醫院起,陳剛一直是他的主治醫生。陳剛說,翁俊文第一次發病住院時,IgA腎病很嚴重,當時他就告訴郭慧芳夫婦,要救孩子需要進行腎臟移植,但有複發的可能,而且親屬間移植複發的風險更高。
  當時,郭慧芳夫婦毫不遲疑地選擇了親屬間移植。“我可以理解他們,一來腎源需要等待,二來用親屬捐獻的腎源可以少花10多萬元費用,這筆錢對他們家來說是很大的數目。”
  陳剛介紹,臨床研究顯示,儘管有潛在複發風險,IgA腎病患者移植腎的存活率仍然較高,其中也有不少是親屬間移植。考慮到翁家的經濟情況,該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當初同意了郭慧芳為子捐腎的申請,翁俊文術後恢復也比較好。但是沒想到,移植後第4年,他的病情複發並惡化。
  今年初,當翁先清提出要給兒子捐腎時,陳剛覺得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通過申請的可能性很小。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,他提取了翁先清的血樣,但遲遲沒有送去配型。
  “當時我很猶豫,因為配型的費用對這個家庭來說不是小數目。”他說,但是根據規定,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審核申請前,必須先完成配型成功等所有程序,於是他抱著試一試的想法,提交了配型成功的資料。
  特寫
  母親得知論證結果淚水長流
  “我很失望,但理解醫院的決定”
  郭慧芳窩在沙發上,接受記者採訪。結果懸而未決,她攥著拳頭,顯得十分緊張。
  當時是上午11時30分許,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的討論正在進行。
  “同意還是不同意,我心裡也沒底。”她說,她早就考慮過丈夫捐腎的風險,“大不了以後不做重活,日子總要慢慢過。”
  “我還是希望用他爸爸的腎,這是我們父母能為兒子做的最後一件事。”她袒露內心的想法:如果等待其他腎源,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,另外還得多花十多萬元費用,家庭難以承受,“哪怕再多1萬元,我們都借不到,因為別人擔心我們還不起。”
  如果申請沒有通過怎麼辦?她頓了頓說:“他們是專家,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情,我能理解。不管他們同不同意,我都會幫兒子換腎。”
  10多分鐘後,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得出結論。翁俊文的主治醫生陳剛教授不是該委員會成員,他第一時間知道結果後,立即找到郭慧芳,向她詳細解釋了原因,並耐心介紹了翁俊文今後的治療方案及如何登記申請外來腎源等,“我們非常關註你兒子的病情,如果有合適的腎源,希望能儘快為他實施手術。”
  “對於這個結果,我很失望,但理解醫院的決定。”郭慧芳流著淚說,瘦削的臉龐顯得更加憔悴。
  心聲
  兒子平靜 女兒矛盾
  “父親不用受罪了”
  在等待手術的日子里,翁俊文每周需到醫院進行3次透析治療。天氣晴好時,他會到租住的光谷周邊轉一轉,曬曬太陽,呼吸一下新鮮空氣。
  他說,自從父親決定給他捐腎以來,他經常整夜睡不著,“他已經56歲了,如果他的身體垮了,這個家怎麼辦?”所以,得知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的決定後,他十分平靜,“父親不用受罪了,我其實應該高興。”
  翁俊文的二姐翁俊梅則十分矛盾:她既欣慰父親不用經受身體的痛苦,又擔心醫療費用的增加會讓這個不堪重負的家庭更加難以承擔。
  (原標題:接力捐腎 慈父被醫院勸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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