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、常委會委員李連寧說,一些地方挖空心思、削尖腦袋要當貧困縣,當了貧困縣以後,開慶祝大會熱烈祝賀,當不了貧困縣的市委書記、縣長就感覺灰溜溜的,覺得對不起全縣人民。有的財政收入已經幾個億、甚至十幾個億了,仍然繼續要當貧困縣。(12月27日《新京報》)
  貧困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好事,“哭窮”也算不得一種“罪”。可當上了貧困縣,還要開會慶祝,肯定不會是普遍的現象。不過,只要發生一例這樣的事情,也是對當下扶貧社會機制的諷刺。
  俗話說,“笑貧不笑娼”、“救急不救窮”,這些反映世態人情的日常說法,對於整個貧困地區來說也許不適合。作為貧困地區的領導,也該對治下地區的貧困有所感觸的。事實上,假如當地領導對“貧困”稱號“不以為恥反以為榮”的話,說明“貧困”帶來的利益絕對超過貧困本身,也說明“貧困”對於當地領導來說毫髮無損,難怪“貧困”的帽子會被安之若素地戴著不願意摘下了。
  更有甚者,“有一些貧困縣用巨額資金蓋辦公大樓,但是扶貧資金落不到農民身上。”一邊蓋得起大樓,一邊卻依然“哭窮”,就不再是簡單的弄虛作假問題了,應該依據各種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追究。即使認定貧困地區與個人宣告破產不好比,但是,一旦個人宣告破產之後,原來的一切生活方式都會由此受到限制。對於貧困地區的的領導而言,可不可以進行特殊的規定,約束一下扶貧資金濫用的做法,扶貧款用起來不容易,還有誰會心甘情願地死守貧困地區的帽子不鬆手呢?
  消除貧困,實現共同富裕,是國家在發展目標上早就訂立的一項戰略方針。國家的各項扶貧措施不是一般意義上社會公益慈善,把上級扶貧資金只是當做“討來”的額外收益,當成地方發展的政績,自然不會相應地設計好扶貧項目,真心實意地把錢花在扶貧急需的刀刃上。
  當然,造成貧困的原因各種各樣,可能是惡劣的自然條件所致,也許是由於社會基礎薄弱使得發展受限,這些客觀的情況,都可以通過調查而瞭解得一清二楚。而現實中究竟有沒有採取消除貧困的具體措施,是不是把一批一批的扶貧資金用得恰到好處,如果沒有明晰、嚴格的績效考核方式去進行科學評估,那麼,扶貧資金只能是大把撒錢打水漂,連個聲響也聽不到。
  扶貧領域出現的問題,讓老百姓最不能容忍的當屬沾扶貧的便宜,把扶貧資金當“唐僧肉”從中分一塊的腐敗問題。加大反腐,固然可以讓扶貧資金用途去向公開,可終歸是策應性的思路,要想實現扶貧的真正目的,還得回歸健全扶貧機制的正途。
  文/寇軍  (原標題:別把“貧困”的帽子當成討好處的道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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